【選舉公告】第六屆理監事通訊選舉說明
- 刊登日期 : 2022/03/11
- 資料來源:祕書處
一、選舉方式:本次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,並以通訊投票方式辦理。
二、選舉資格:正式會員並已完成111年度常年會費繳納。
三、投票時間: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11 日起 111 年 3 月 31 日止 (以郵戳為憑)。
四、選票領取:本會將於中華民國111年3 月11日以掛號郵寄方式將選票寄予會員,選票
經收件人汙損、毀壞、遺失均不補發,其信封內檢附選舉相關文件如下:
1. 第六屆理監事通訊選舉說明
2. 第六屆理事選票1張、監事選票1張
3. 附掛號回郵信封1紙
五、投票方式:圈選完成之選票,請裝入隨選票一同寄出之回郵信封,每一信封限裝理事
1張及監事1張選票,確實黏貼封妥後,於投票時間內(郵戳為憑)以掛號之
方式寄回本會。
六、應選人數:理事 17 名,監事 5 名。
七、選舉公告:本會預計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1日於本會網站「最新公告」公告相關
訊息。
八、開票作業:本會預計將於選舉截止後於年度大會辦理開(計)票作業,前述開(計)票作
業之時間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。
九、選票說明:
(1) 選舉人應於投票截止日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31 日(含)前(郵戳為憑),將理事1張、監
事1張選票裝入回郵信封,以掛號寄回本會,逾期寄出或未以掛號寄出之選舉票皆視
為無效票。
(2) 本次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,本屆理事應選名額為 17 名,監事 5 名;意即理事選舉
票至多僅能圈選 17 人,監事選舉票至多僅能圈選 5 人;劃記超過應選名額之選票
將視為無效票,若不加圈選,完全空白者,視為無效票。
(3) 選舉人應以黑色或藍色筆於圈選欄中圈選「¡ 」;以其他符號(註記)劃記、經塗改、
劃記跨越格線或其他爭議之選票,經監選人員認定無法辨識者,皆視為無效票。
(4) 非屬人民團體印製或自行複印者,視為無效票。